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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企业文化研究会章程
2006年04月11日

 第一条  胜利油田企业文化研究会是胜利油田热心于企业文化研究的同志组成的非盈利性组织,是在局党委、管理局和分公司领导下,推动胜利文化理论研究、成果交流、经验推广的群众性团体。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胜利油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生产经营中心,对胜利文化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弘扬民族文化和中国石油石化文化的优良传统,总结油田和各单位企业文化建设的成果,丰富和完善胜利文化体系,增强企业的整体素质,提升油田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为“百年创新,百年胜利”共同愿景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
    第三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培育弘扬新时期胜利精神和胜利文化核心内涵,深化研究胜利子系统文化,总结提炼具体的生产经营管理理念,修订完善职工行为规范,认真探索胜利文化建设的理论体系、操作方法和客观规律,经常设置研究课题,加强胜利文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形成创新成果。
    (二)传输国内外相关的理论成果和发展动态,总结、交流、推广油田及各二级单位企业文化建设研究成果和打造胜利品牌的实践经验,提升建设思路,充实发展对策,不断强化其示范带动效应。
    (三)组织协调企业文化培训。
    (四)组织胜利文化论坛,对企业文化建设进行专题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和考察活动。
    (五)编印有关企业文化建设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会有关活动;
    (二)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如优先获得有关研究资料;
    (三)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
    (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和使用:
    (一) 油田行政划拨;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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