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油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名。工作站接到博士报名后,将在第一时间与报名人员联系。
    2 、对申请进站的博士,工作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和必要的考察。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材料中所体现出来的科研工作能力、理论水平以及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考核,初定招收人选。
    3 、符合初选条件的博士,工作站将邀请其来油田进行洽谈,确定研究方向。对符合从事油田博士后课题研究的人选,工作站组织其到相应单位与有关专家进行进一步商谈,初定具体研究课题。
    4 、单位有关部门将初定的研究课题报工作站审定,主要是审核课题是否适合博士后研究,以及是否是当前油田急需解决的科研生产及经营管理中的难题等。符合要求的课题将确定为博士后课题,研究单位确定为胜利油田博士后分站。
    5 、博士后课题确定后,要求博士在一月之内准备好博士后课题的开题准备工作。
    6 、博士后课题开题采取两级论证制,先由分站组织本单位专家对博士后课题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并协助博士后完成修改后报工作站。
    7 、工作站组织专家进行正式开题论证。开题通过的博士油田将从开题之日起兑现相应待遇,油田正式招收入站,同时根据国家要求,为博士后办理相应入站手续。
    8 、博士后进站时,工作站与博士后本人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书》 , 明确工作站应提供的条件和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要求 , 以保证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

9 、博士后入站需提供以下材料(所需材料均需一式 4 份)
    ( 1 )《胜利油田博士后入站申请表》;
    ( 2 )成果 , 论文目录。
    ( 3 )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暂未拿到证书者可请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和已 通过 博士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复印件,获学位证书后须及时补交证书复印件);
    ( 4 )培养单位证明或有关用人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属于国家统招统分的博士毕业生,须由博士培养单位的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书面证明;凡属委托、在职、定向培养和现役军人及其他已有确定工作单位的申请人,须提交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本人做博士后的意见,并注明对其出站后分配去向的意见 );
    ( 5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 6 )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留学博士回 国做 博士后意向书》(并附一些能反映本人目前研究工作情况的论文资料)。
    ( 7 )《博士后申请表》;
    ( 8 )专家推荐信;
    ( 9 )《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 10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
                         注:以上表格均可从表格下载中取得。